《驳复仇议》

唐代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过:错误,失当。

  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僭(jiàn):超出本分。制:制定,规定。

  刺谳(yàn):审理判罪。原:推究。端:原因。州牧:州的行政长官。蒙冒:蒙蔽,包庇。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谢之:向他认错。

  愆(qiàn):过错。戕(qiāng):杀害。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邦典:国法。

  《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调人:周代官名。《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推刃:往来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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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复仇议 诗词大意

  《驳复仇议》作者柳宗元(773—819),该文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作者认为,陈子昂的《复仇议》中的观点是矛盾的,是不足取的,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杀害。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久,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法论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人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的风格。

  本文属于议论文中的驳论。作者针对陈子昂在《复仇议》中对徐元庆案件的主张提出了反驳。文章一开始,作者就旗帜鲜明地指出陈子昂的主张是错误的。接着,文章从“礼”和“刑”的辩证关系,得出了“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的结论。由这个结论很自然地过渡到对陈子昂提出的“诛之而旌其闾”错误论点的批驳上。“诛”和“旌”是矛盾的,怎么能同时施加在同一个人身上呢?更为有力的是,作者援引了儒家的经典著作来为自己的观点作佐证,这就使得本文的论点无懈可击。

  本文论点明确,论据翔实,论证手段缜密严谨,语言犀利明快,选词恰如其分。在柳文中堪称上乘之作,值得我们仿效。


  • 诗词译文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

(1)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655年(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

(2)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ī):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

(3)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

(4)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

(5)过:错误,失当。

(6)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

(7)黩(dú)刑:滥用刑法。黩,轻率。

(8)僭(jiàn):超出本分。

(9)制:制定,规定。

(10)刺谳(yàn):审理判罪。

(11)原:推究。端:原因。

(12)州牧:州的行政长官。

(13)蒙冒:蒙蔽,包庇。

(14)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15)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

(16)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

(17)谢之:向他认错。

(18)愆(qiàn):过错。

(19)戕(qiāng):杀害。

(20)悖骜(bèiào):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

(21)邦典:国法。

(22)《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

(23)调人:周代官名。

(24)《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谷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

(25)推刃:往来相杀。

柳宗元的诗词欣赏

《零陵春望》

唐代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平野春草绿,晓莺啼远林。

平坦空旷的原野上,春天的芳草满是绿意,早晨的莺鸟在远方的树林间啼鸣。

日晴潇湘渚,云断岣嵝岑。

阳光晴和,洒落在潇水与湘水的岸边沙洲,云朵断续不接,飘扬在岣嵝山的小峰上。

仙驾不可望,世途非所任。

得道成仙是无从盼望的,世间也非我所能承受的居处。

凝情空景慕,万里苍梧阴。

沉思凝神也只能空自仰慕,那万里之外,卒于苍梧之野的舜帝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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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薛存义序》

唐代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河东人薛存义将要启程,我准备把肉放在盘子里,把酒斟满酒杯,追赶进而送到江边,请他喝,请他吃,并且告诉说:“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地方官的职责吗?(他们是)老百姓的仆役,并不是来役使老百姓的。凡是靠土地生活的人,拿出田亩收入的十分一来雇佣官吏,目的是让官吏为自己主持公道。现在自己做官的接受了老百姓的俸禄却不认真给他们办事,普天之下到处都是。哪里只是不认真?而且还要贪污、敲诈等行径。假若雇一个干活的人在家里,接受了你的报酬,不认真替你干活,而且还盗窃你的财物,那么你必然很恼怒进而赶走、处罚他。现在的官吏大多是像这样的,而百姓却不敢尽情地把愤怒发泄出来并责罚他们,这是为什么呢?情势不同啊。地位情况不同而道理一样,对我们的老百姓该怎么办?有明于事理的人,能不惶恐并敬畏吗?”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薛存义代理零陵县令两年了。每天很早便起床工作,晚上还在考虑问题,辛勤用力而耗费心血,打官司的都得到公平处理,缴纳赋税的都均衡合理,老的少的都没有内怀欺诈或外露憎恶的,他的行为的确没有白拿俸禄了,他知道惶恐和敬畏也明白无误。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

  我低贱并且被贬谪。不能在官员的评议中参与什么评议,在他临行的时候,因此,赠给酒肉而再加上这些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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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别梦得》

唐代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二十年来万事同,今朝岐路忽西东。

二十年来历经沧桑患难相同,今天忽然歧路分别各自西东。

皇恩若许归田去,晚岁当为邻舍翁。

如果皇恩浩荡允许回家种地,晚年就日夕相处做邻居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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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

唐代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城上高楼接大荒,海天愁思正茫茫。

从城上高楼远眺空旷的荒野,如茫茫海天般的愁思涌了出来。

惊风乱飐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

急风胡乱地掀动水中的荷花,密雨斜打在长满薜荔的墙上。

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

山上的树重重遮住了远望的视线,江流曲折就像九转的回肠。

共来百越文身地,犹自音书滞一乡。

我们一起来到百越这个少数民族地区,虽然处于一地音书却阻滞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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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驿前南楼感旧》

唐代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海鹤一为别,存亡三十秋。

与品德高尚的你相别,如今已有三十个春秋。

今来数行泪,独上驿南楼。

今天我独自登临故地,形影孤单,物是人非,禁不住流下了悲伤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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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石角过小岭至长乌村》

唐代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志适不期贵,道存岂偷生?

只期达到明道志,不求富贵怕偷生。

久忘上封事,复笑升天行。

今久淡忘曾上奏,更笑求仙学道人。

窜逐宦湘浦,摇心剧悬旌。

才贬永州司马时,食宿不安心担惊。

始惊陷世议,终欲逃天刑。

先怕横遭世人议,后恐帝王赐死刑。

岁月杀忧栗,慵疏寡将迎。

担心今随岁月去,闲散无事少应承。

追游疑所爱,且复舒吾情。

畅游山水本所爱,排遣郁闷舒我情。

石角恣幽步,长乌遂遐征。

幽静石角信步至,远村长乌得空行。

磴回茂树断,景晏寒川明。

茂林遮断石磴路,穿林突现平川明。

旷望少行人,时闻田鹳鸣。

远望但见行人少,时闻田鹳三两声。

风篁冒水远,霜稻侵山平。

风吹竹低远水现,傲霜稻海与山平。

稍与人事间,益知身世轻。

参与人间俗世事,更知小我身世轻。

为农信可乐,居宠真虚荣。

为农确有真欢乐,居官满篇虚荣心。

乔木余故国,愿言果丹诚。

朝中不乏栋梁材,但愿为国献忠诚。

四支反田亩,释志东皋耕。

我欲弃官归田园,躬耕东皋慰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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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堂》

唐代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发地结菁茆,团团抱虚白。

选择吉地用青茅盖成禅堂,青山团团围住虚白的建筑。

山花落幽户,中有忘机客。

山花飘落在幽静的门前,忘机的禅客在禅堂端坐。

涉有本非取,照空不待析。

涉及了有并非有意去取得,观照于空也不用去解析。

万籁俱缘生,窅然喧中寂。

天地万籁都有缘而生,喧闹当中也有深深的沉寂。

心境本同如,鸟飞无遗迹。

心与物境本同一而无区别,正像鸟飞不留任何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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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崔策登西山》

唐代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鹤鸣楚山静,露白秋江晓。连袂度危桥,萦回出林杪。

南国的群山格外幽静,高飞的白鹤声声长鸣;深秋的潇湘从黑夜里醒来,晶莹的霜花将晨光结凝。我们携手渡过残破的木桥,曲曲折折爬到了高过所有树尖的山头。

西岑极远目,毫末皆可了。重叠九疑高,微茫洞庭小。

站在西岭上放眼远望,宇宙间一丝一毫尽收眼底。重重叠叠的山峰啊九疑最高,隐约迷茫的洞庭啊显得微渺。

迥穷两仪际,高出万象表。驰景泛颓波,遥风递寒筱。

放眼眺望辽阔的天地间,这里高出宇宙间一切物象的外表。奔驰似的美景飘浮在北流的潇水上,遥迢的长风掠过寒碜的竹梢。

谪居安所习,稍厌从纷扰。生同胥靡遗,寿比彭铿夭。

遭谪贬还能有什么事可做,已渐渐厌倦了终日的纷纷扰扰。活着似奴隶被抛弃在南荒,等于把生命夭折在满肚子的苦水里。

蹇连困颠踣,愚蒙怯幽眇。非令亲爱疏,谁使心神悄。

跛脚的驴子怕的是受困扑倒,愚蠢和蒙昧怕的是深妙精微。不是让深深爱过的人疏远,谁能让人这般心悲神凄。

偶兹遁山水,得以观鱼鸟。吾子幸淹留,缓我愁肠绕。

让我们双双徜徉在青山绿水之间,看水底鱼儿游天上鸟儿飞。幸好你留在我的身边,舒缓了我心中的愁结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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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遇风》

唐代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南来不作楚臣悲,重入修门自有期。

我从南方归来不必再象屈原那样为报国无门而悲伤自怜,眼看着就能回到长安回到朝堂。

为报春风汨罗道,莫将波浪枉明时。

在这春风中行进在汨罗江边的路上,回想起先贤,激励着自己要有所作为,不要辜负了这开明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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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夜起望西园值月上》

唐代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觉闻繁露坠,开户临西园。

夜半醒来听到了浓重的露珠滴落声,打开门来面对愚溪西边依稀的菜园。

寒月上东岭,泠泠疏竹根。

一轮清冷的月亮正在东边的岭上升起,清越的声音是水流冲刷着稀疏的竹根。

石泉远逾响,山鸟时一喧。

泉水从岩石上飞泻而下越远越觉响亮,山中的鸟儿不时地叫一声实在惊人心魂。

倚楹遂至旦,寂寞将何言。

我斜靠在房柱上一直等到天亮,心中寂寞到这般还有什么话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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